
机构职能
财务审计科:
1、负责起草、修订学校财务审计管理制度、实施办法和业务流程;
2、负责实施对学校的预算、决算、财务收支、经济效益、内部控制和专项资金等方面的审计工作;
3、负责对学校中层领导干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
4、负责对学校重点投入的项目、师生关注的重大事项等专项审计;
5、负责对学校经济合同审计和科研项目结题审签,参与项目验收程序监督;
6、负责本科室审计项目的立卷、归档和审计资料的整理及保密工作;
7、协助处领导对被审计单位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工程审计科:
1、负责起草、修订工程审计管理制度、实施办法和业务流程;
2、负责工程项目各类合同审计、协议的审核并对执行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3、负责学校及所属单位建设工程项目预算(招标控制价)审计、结算审计,维修项目竣工结算审计;
4、负责学校基建维修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
5、负责工程项目委托审计协调、监督和考核工作。
6、负责建设维修工程审计项目的质量控制工作,参与工程项目的现场踏勘及竣工验收程序监督;
7、负责工程审计项目的立卷、归档和审计资料的整理及保密工作。
8、开展经济合同审计、参与项目验收程序监督。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综合管理科:
1、负责本部门内部审计规章制度、年度工作计划、工作总结、会议纪要等材料的起草、整理工作;
2、负责上级机关和学校各类审计统计报表填报,各类文件(含OA系统)、送审项目的签收、签发、流转和登记传阅等工作。
3、负责编制审计项目台账,做好审计项目、文书档案的汇总、归档、移交工作。
4、负责本部门资产管理和日常办公经费管理、使用、报销等工作。
5、负责本部门网站更新、维护及管理等工作。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