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湖北文理学院财务专项检查工作方案 | ||
作者:审计处 发表日期:2015年12月23日 10:53 访问人数: 访问权限:0 | ||
按照《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关于开展省属高校财务专项检查的通知》要求,为搞好财务专项检查,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财务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如下: 组 长:丁世学 副 组 长:宋双伟 曹 健 成 员:王悦洲 谢 青 储 杰 专班人员:王宇弘 张 庆 谢金芝 熊金发 梅红霞 王全凤 丰艳春 孙 敏 王玉菊 乔瑞豪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审计处,储杰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检查内容 根据国家和我省有关财经法规、规章和制度规定,对学校2014—2015年度预算管理、财务收支、资产管理等进行专项检查。对重大问题,可根据需要追溯到以前年度。 (一)财务专项检查的主要内容: 1、预算管理情况。所有收支是否纳入了预算管理;预算是否存在“两张皮”问题;是否建立完善了预算和绩效管理相关制度;预算方案是否履行了“三重一大”决策程序;预算调整是否履行了报批手续;是否存在无预算、超预算支出行为;预决算信息是否按照规定进行了公开;预算执行是否到位,是否存在大额度的结余和结转。 2、财务收支情况。学校各项收入是否纳入财务部门统一管理,是否存在“账外账”和“小金库”问题;学费、住宿费等非税收入是否按照规定及时足额上缴国库;是否建立完善了各项支出管理制度;是否存在违反规定擅自设立项目、超标准超范围发放津贴补贴等问题;专项资金是否专款专用,有无挤占、挪用问题;“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是否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公务卡管理是否规范,是否存在套取现金问题;奖助学金是否及时、规范发放到受助学生手中;科研经费支出是否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规定。 3、政府采购管理情况。政府采购预算编制是否完整;是否规范履行了政府采购程序;是否建立了政府采购台账;是否存在无预算和超预算采购问题;政府采购信息是否按规定进行了公开。 4、收费管理情况。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是否进行了公示;各项收费是否纳入了财务部门统一管理;收费票据使用是否规范;是否存在自立项目违规收费以及超标准、超范围违规收费问题;是否建立健全了收费统计报告制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是否存在强制和营利问题。 5、资产负债管理情况。是否建立健全了内部管理制度;是否存在资产账账、账实不符问题;资产处置、对外投资、对外担保和出租出借资产是否履行报批手续;是否存在违规处置资产问题;资产出租出借、对外投资、处置等取得收益是否按照规定足额上缴国库;往来款项是否及时进行了清理;举借债务是否进行可行性论证,是否履行“三重一大”决策程序;学校债务较2012年底是否出现较大反弹,还本付息支出是否按照规定纳入了预算。 6、财政票据管理情况。是否存在票据内容不真实、发票金额不真实、以虚假发票套取现金等违纪违规问题。 7、基建项目管理情况。是否履行了“三重一大”决策程序;是否履行了报批手续,是否存在未批先建问题;基建财务是否纳入学校统一管理,基建账是否按照规定并入学校事业账;是否严格履行了政府采购和招投标程序;是否存在超概算、超规模问题;是否按时开工,是否存在长期不办理竣工决算、已完成竣工决算但长期不转入固定资产以及未竣工验收投入使用问题。 8、校办产业管理情况。是否按照规定进行了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学校与校办产业之间产权界定是否清晰;校办产业是否按照规定上缴收益;出借出借资产是否按照规定上缴国库。 9、其他问题。是否建立完善了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建立了财务报告和财务分析制度;是否按照规定公开了财务信息;2014年以来各类审计检查问题是否逐一进行了纠正落实;是否还存在其他问题。 (二)财务专项检查的重点内容: 1、预算管理情况。认真检查2014-2015年预算执行情况,以及2016年专项建设项目预算编制情况。 2、财务收支、票据管理及债权债务情况。组织专班认真清理2014-2015年财务收支中的虚假发票情况,对我校财务票据专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整改落实到位。认真清理我校债权债务。 3、资产管理情况。组织一次全校清产核资工作。 三、工作方法和步骤 财务专项检查工作从12月下旬至2016年5月底结束,采取自查自纠和全面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工作主要分以下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12月下旬)。学校成立财务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组建工作专班,制定工作方案,召开专题会议动员、部署检查工作。 (二)自查自纠阶段(12月下旬-2016年3月中旬)。各单位按照统一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查面100%。对自查中发现的各种违规问题,必须做到边查边改。自查自纠工作结束后,各单位于2016年1月8日前,向财务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自查工作报告。自查报告纸质稿需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电子稿同时发送至287144289@qq.com。联系人:乔瑞豪,联系电话:3590359。 工作专班对各单位报送的自查报告进行全面检查,对自查报告中反映的情况进行重点复查;对2014-2015年财务收支会计凭证进行全面复查。检查结束后,向财务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汇报检查结果,提出整改意见,相关部门整改到位。 (三)迎接省教育厅和省财政厅检查(2016年3月至4月中旬)。按照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的统一部署,正确对待,主动配合检查组开展工作。认真准备各项检查资料,安排专人负责协调和联络,为检查组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检查中遇到问题及时沟通联系。 (四)整改落实阶段(2016年5月中旬)。根据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出具的审计报告中提出的问题,深入剖析原因,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整改方案并认真做好整改落实。 四、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按照“三严三实”的要求,高度重视财务专项检查工作,“真查、真改、真落实”,修订、完善财务制度,规范财务管理。要把握时间节点,及时提交相关资料,确保此次专项检查工作顺利开展,取得实效。专班人员要注意工作纪律,认真履职,强化服务,提高效益。对在专项检查中敷衍塞责、弄虚作假、造成不良影响的根据有关规定严肃追责。 湖北文理学院 2015年12月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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