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厅 省财政厅关于开展省属高校财务专项检查的通知
作者:   发表日期:2015年12月23日 10:50   访问人数:  访问权限:0

省教育厅 省财政厅关于开展省属高校财务

专项检查的通知

各有关高校:

为进一步加强省属高校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严肃财经纪律,经研究,定于近期组织开展省属高校财务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一)23所省属公办本科院校(不含武汉体育学院和湖北警官学院);

(二)11所省教育厅预算管理的高职高专院校(含湖北广播电视大学)。

二、检查内容

根据国家和我省有关财经法规、规章和制度规定,对2014—2015年度省属高校预算管理、财务收支、资产管理等进行专项检查。对重大问题,可根据需要追溯到以前年度。

本次财务专项检查的重点内容包括:

(一)预算管理情况。所有收支是否纳入了预算管理;预算是否存在“两张皮”问题;是否建立完善了预算和绩效管理相关制度;预算方案是否履行了“三重一大”决策程序;预算调整是否履行了报批手续;是否存在无预算、超预算支出行为;预决算信息是否按照规定进行了公开;预算执行是否到位,是否存在大额度的结余和结转。

(二)财务收支情况。学校各项收入是否纳入财务部门统一管理,是否存在“账外账”和“小金库”问题;学费、住宿费等非税收入是否按照规定及时足额上缴国库;是否建立完善了各项支出管理制度;是否存在违反规定擅自设立项目、超标准超范围发放津贴补贴等问题;专项资金是否专款专用,有无挤占、挪用问题;“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是否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公务卡管理是否规范,是否存在套取现金问题;奖助学金是否及时、规范发放到受助学生手中;科研经费支出是否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规定。

(三)政府采购管理情况。政府采购预算编制是否完整;是否规范履行了政府采购程序;是否建立了政府采购台账;是否存在无预算和超预算采购问题;政府采购信息是否按规定进行了公开。

(四)收费管理情况。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是否进行了公示;各项收费是否纳入了财务部门统一管理;收费票据使用是否规范;是否存在自立项目违规收费以及超标准、超范围违规

收费问题;是否建立健全了收费统计报告制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是否存在强制和营利问题。

(五)资产负债管理情况。是否建立健全了内部管理制度;是否存在资产账账、账实不符问题;资产处置、对外投资、对外担保和出租出借资产是否履行报批手续;是否存在违规处置资产问题;资产出租出借、对外投资、处置等取得收益是否按照规定足额上缴国库;往来款项是否及时进行了清理;举借债务是否进行可行性论证,是否履行“三重一大”决策程序;学校债务较2012年底是否出现较大反弹,还本付息支出是否按照规定纳入了预算。

(六)财政票据管理情况。是否存在票据内容不真实、发票金额不真实、以虚假发票套取现金等违纪违规问题。

(七)基建项目管理情况。是否履行了“三重一大”决策程序;是否履行了报批手续,是否存在未批先建问题;基建财务是否纳入学校统一管理,基建账是否按照规定并入学校事业账;是否严格履行了政府采购和招投标程序;是否存在超概算、超规模问题;是否按时开工,是否存在长期不办理竣工决算、已完成竣工决算但长期不转入固定资产以及未竣工验收投入使用问题。

(八)校办产业管理情况。是否按照规定进行了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学校与校办产业之间产权界定是否清晰;校办产业是否按照规定上缴收益;出借出借资产是否按照规定上缴国库。

(九)其他问题。是否建立完善了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建立了财务报告和财务分析制度;是否按照规定公开了财务信息;2014年以来各类审计检查问题是否逐一进行了纠正落实;是否还存在其他问题。

三、工作方法和步骤

财务专项检查工作从12月中旬至2016年4月底结束,采取自查自纠和全面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工作主要分以下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12月中旬)。省教育厅和省财政厅成立省属高校财务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组建工作专班,制定工作方案,印发检查通知,召开会议布置检查工作。

(二)自查自纠阶段(12月中旬-2016年1月中旬)。各学校按照统一要求,制定具体工作计划,落实工作措施,认真开展自查,自查面100%。各校工作计划(方案)应于今年底前报财务专项检查领导小组。对自查中发现的各种违规问题,必须做到边查边改。 自查自纠工作结束后,各学校于2016年1月20日前,向财务专项检查领导小组报送自查自纠工作总结报告。总结报告纸质稿需学校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电子稿同时发送至cwc87328145@163.com。联系人:张晓溪,联系电话:027—87328083。

(三)组织全面检查(2016年3月至4月中旬)。财务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组建若干检查组赴学校开展检查工作,检查组由省教育厅和省财政厅工作人员、抽调的高校财务及审计人员、选聘的符合资质要求的会计师事务所组成,检查面100%。检查结束后,结合两年一次的预算执行和财务收支审计,出具正式的审计报告。

(四)整改落实阶段(2016年5月中旬)。审计报告反馈至各学校。各学校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深入剖析原因,结合单位实际,制定整改方案并认真做好整改落实,整改落实情况报送财务专项检查领导小组。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检查工作,学校主要负责同志作为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好这项工作。要切实加强领导,结合单位实际,明确牵头处室,成立工作专班,落实工作职责,把握时间节点,强化工作措施,确保此次专项检查工作顺利开展,取得实效。

(二)认真做好迎检准备。这次专项检查是对学校财务工作的一次全面“体检”,有利于发现问题,规范管理,改进工作。各学校要正确对待,主动配合检查组开展工作。要认真准备各项检查资料,安排专人负责协调和联络,要为检查组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检查中遇到问题及时沟通联系。

(三)严肃检查工作纪律。各学校要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不折不扣地落实好专项检查工作任务,对在专项检查中敷衍塞责、走过场的责令整改,对弄虚作假、造成不良影响的根据有关规定严肃追责;检查组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六项意见”,不得接受宴请,不得违规报销费用,不得干扰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不得增加学校负担,不得向学校提出与检查无关的要求,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湖北省教育厅 湖北省财政厅

2015年12月13日

附表:




高校财务专项检查自查自纠情况报告表

单位名称(盖章): 主管部门:


行次

项目

自查情况

2014年

2015年

备注

预算管理情况

1

(一)所有收支是否纳入了预算管理




2

(二)预算是否存在“两张皮”问题




3

(三)是否建立完善了预算和绩效管理相关制度




4

(四)预算方案是否履行了“三重一大”决策程序




5

(五)预算调整是否履行了报批手续




6

(六)是否存在无预算、超预算支出行为




7

(七)预决算信息是否按照规定进行了公开




8

(八)预算执行是否到位,是否存在较多结余和结转情况




财务收支情况

9

(一)各项收入是否纳入财务部门统一管理,是否存在“账外账”和“小金库”问题




10

(二)学费、住宿费等非税收入是否按照规定及时足额上缴国库




11

(三)是否建立完善了各项支出管理制度




12

(四)是否存在违反规定擅自设立项目、超标准超范围发放津贴补贴问题




13

1、是否存在改革性补贴和奖励性补贴超过规定的项目和标准问题




14

2、是否存在违规发放加班补贴等工作补贴问题




15

3、是否存在违规发放过节费、购物卡及物资问题




16

4、是否存在违规发放各类奖金问题




17

5、是否存在超人社部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发放的奖金和补贴问题




18

(五)专项资金是否专款专用,有无挤占、挪用等问题




19

(六)“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是否严格执行有关规定




20

1、公务出国(境)费用:是否存在扩大出国经费开支范围,擅自提高出国经费开支标准和虚报出国团组级别、人数等套取出国经费以及擅自增加出访国家、地区及城市问题;是否存在摊派或转嫁出国费用问题;是否存在无预算、超预算支出出国费用问题




21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用:是否存在超标准配置公务用车问题;是否存在公务用车购置及超运行经费超预算问题;是否存在摊派或转嫁公务用车运行费用问题




22

3、公务接待费用:是否存在超规格、超标准、超范围接待和赠送礼品、礼金、有价证券、纪念品及土特产品问题;是否存在公务接待费超预算问题;接待费报销是否符合规范;是否建立公务接待审批制度




23

4、会议费:是否存在通过虚报、冒领手段骗取会议费问题;是否存在虚报人数、天数报销会议费问题;是否存在违规扩大开支范围、擅自提高开支标准问题;是否存在在非定点饭店或严禁召开会议的风景名胜区召开会议问题;是否存在借举办会议之机发放纪念品、违规安排宴请问题




24

5、培训费:是否存在超范围、超标准列支培训费问题;是否存在虚报和未按规定程序报销培训费问题;是否存在向参训人员乱收费问题;是否建立培训审批制度;是否存在培训费中列支公务接待费、会议费等与培训无关的费用问题




25

公务卡管理是否规范,是否存在套取现金问题




26

奖助学金是否及时、规范发放到受助学生手中




27

科研经费支出是否严格国家和省有关规定




政府采购管理情况

28

(一)政府采购预算编制是否完整




29

(二)是否规范履行了政府采购程序




30

(三)是否建立了政府采购台账




31

(四)是否存在无预算和超预算采购问题




32

(五)政府采购信息是否按规定进行了公开




收费管理情况

33

(一)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是否进行了公示




34

(二)各项收费是否纳入了财务部门统一管理




35

(三)收费票据使用是否规范




36

(四)是否存在自立项目违规收费以及超标准、超范围违规收费问题




37

(五)是否建立健全了收费统计报告制度




38

(六)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是否存在强制和营利问题




资产负债管理情况

39

(一)是否建立健全了内部管理制度




40

(二)是否存在账账、账实不符问题




41

(三)是否存在违规处置资产问题




42

(四)资产处置、对外投资、对外担保和出租出借资产是否履行报批手续




43

(五)资产出租出借、对外投资、处置等取得收益是否按照规定足额上缴国库




44

(六)往来款项是否及时进行了清理




45

(七)举借债务是否进行可行性论证,是否履行“三重一大”决策程序




46

(八)学校债务较2012年底是否出现较大反弹




47

(九)还本付息支出是否按规定纳入预算




财政票据管理情况

48

(一)在财务支出上列支礼品礼金发票内容金额是否真实




49

(二)会议费、培训费、接待费发票内容是否真实、手续是否齐全




50

(三)内容为“办公用品”、“副食”的发票内容是否真实




51

(四)电脑耗材、材料印刷、购置费、资料费等发票内容是否真实、金额是否真实




52

(五)车辆维修发票内容是否真实、是否存在虚报冒领情况




53

(六)是否存在往来票据作支出凭证的现象




54

(七)是否存在白条列支问题




55

(八)其他有关支出票据使用问题




基建项目管理情况

56

(一)是否履行了“三重一大”决策程序




57

(二)是否履行了报批手续,是否存在未批先建问题




58

(三)基建财务是否纳入学校统一管理,基建账是否按照规定并入学校事业账




59

(四)是否严格履行了政府采购和招投标程序




60

(五)是否存在超概算、超规模问题




61

(六)是否按时开工,是否存在长期不办理竣工决算、已完成竣工决算但长期不转入固定资产以及未竣工验收投入使用问题




校办产业管理情况

62

(一)是否按照规定进行了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




63

(二)学校与校办产业之间产权界定是否清晰




64

(三)校办产业是否按照规定上缴收益




65

(四)出租出借资产是否按照规定上缴国库




其他问题

66

(一)是否建立完善了内部控制制度




67

(二)是否建立了财务报告和财务分析制度




68

(三)是否按照规定公开了财务信息




69

(四)2014年以来各种审计检查问题是否逐一进行了纠正落实




70

(五)是否还存在其他问题




注:表格中需详细填写自查情况,不能简单填写“是”或“否”

单位负责人: 财务负责人:

填表人: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