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湖北文理学院2016年专项建设项目事前审计工作方案 | ||
作者:审计处 发表日期:2015年12月15日 09:08 访问人数: 访问权限:0 | ||
根据《关于提前做好做好2016年专项建设项目实施准备工作的通知》要求,学校安排审计处牵头对2016年专项建设项目进行事前审计。为确保2016年专项建设项目预算有序执行,提高财政资金支出绩效,结合《湖北文理学院效益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和学校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2016年专项建设项目事前审计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组 长:丁世学 副 组 长:魏跃春 汪 云 曹 健 成 员:谢 青 马永军 苏顺强 陈 勇 储 杰 二、审计目标 通过专项建设项目事前审计,提高学校专项建设项目立项、论证的科学性,提高财政预算编制的严肃性和精细化水平,不断推进预算管理与资产管理有机结合,实现资源的科学、合理配置,提高支出绩效,增强资金使用效益,确保学校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三、审计内容与重点 (一)审计内容 学校《关于2016年专项建设项目预算的公示》中所列项目。 (二)审计重点 1、项目的立项论证情况,重点关注专项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科学性,以及与学校中心工作的关联程度。 2、项目的真实性、完整性,重点审核专项建设项目预算的准确性、效益性。 四、时间节点 1、初审阶段,2015年12月15日至2015年12月25日。 工作人员对2016年专项建设项目进行初步审核,重点关注项目申报文本的真实性、完整性,以及项目的立项论证情况,对不符合要求的项目退回相关职能部门。 2、复审阶段,2015年12月28日至2016年2月24日。 相关职能部门根据审计领导小组的要求,及时补齐、审核、2016年专项建设项目资料,及时提交审计领导小组。逾期未提交的,暂停或终止项目的执行。工作人员对符合要求的项目进行复审后。 3、后续阶段,2016年2月25日至2016年5月31日。 工作人员审核项目标底后,及时移交给学校采购部门,按规定履行政府采购程序。标底审核不超过10个工作日。 五、结果运用 事前审计是政府采购的必要环节,审计结果作为学校2016年预算执行和预算调整的重要依据,也是后续绩效审计的基础。 对预算编制不真实、论证不充分的项目终止执行。对项目预算执行不力、给学校造成重大影响或经济损失的,按照规定追究有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对不配合审计工作、给2016年专项建设项目造成严重影响的的单位和个人,由纪委严肃处理。 六、工作要求 各单位及相关人员要按照“三严三实”的要求,高度重视、积极配合、认真把关。相关部门和工作人员要扎实开展事前审计工作,及时提交、审核专项建设项目资料。审计部门要注意审计纪律,认真履职,强化服务,客观公正地审查和评价2016年专项建设项目的具体情况,积极帮助相关部门及人员强化责任,健全制度,规范管理,提高效益。 审计处 2015年12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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