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文理学院2015年下半年处级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方案
作者:审计处   发表日期:2015年09月28日 10:15   访问人数:  访问权限:0

根据学校领导和《湖北文理学院内部审计工作规定》、《湖北文理学院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规定》的要求,为提高领导干部责任意识和效益意识,促进领导干部转变观念、改进工作,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规范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程序,确保审计工作质量,制订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组 长:宋双伟

副 组 长:曹 健

成 员:王悦洲 叶永涛 储 杰

审计组工作人员:储 杰 王宇弘 呙小娟 梅桂花 乔瑞豪

二、审计目标

通过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把握被审计单位的内部控制情况、事业发展情况,以及领导干部的履职情况、勤政廉政情况、经济责任情况,为学校正确评价、考核、任用处级领导干部提供依据,为促进领导干部依法履行经济责任、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提高经济效益和工作效率,更好地为学校创建综合性大学服务提供重要保证,增强被审计单位及有关人员效益管理意识,为学校干部监督、管理服务,推进各单位各部门科学发展。

三、审计对象及时间

(一)审计对象:学校科学技术处处长王奎同志、图书馆原馆长杨豪良同志。

(二)审计时间: 2015年9月28日-2015年12月30日。

四、审计重点内容和范围

审计领导干部任职期间所在单位事业发展的质量、效益和可持续性,审核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客观反映并评价领导干部履行职责、建立和完善内控制度、执行财经法纪,廉洁自律等方面情况。

(一)重点内容

1、履职情况审计。被审对象履行经济管理职责,所在单位事业发展的效益性、可持续性。

2、内部控制审计。重点检查是否制定和完善了内部重要经济管理制度,是否建立党政联席会议议事机制,重大经济决策事项是否纳入会议集体研究,决策是否科学、民主,是否存在因决策失误造成国有资产损失浪费等问题。

3、财务收支审计。一是单位预算执行情况,财务支出真实、合法及效益性。二是执行“收支两条线”政策是否到位,有无乱收费、私设“小金库”等问题。关注单位创收能力、创收项目及经费使用情况。

4、项目经费使用情况。项目经费是否经过科学论证,资金来源是否正当,是否按规定管理和使用资金。

5、遵守廉政规定情况。领导干部任期内对单位廉政制度建设、廉政教育与监督的情况,本人及单位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六项意见”以及学校党风廉政相关规定等方面的情况。

(二)审计范围

内部控制情况、履职情况审计以干部任职期间为重点,经济责任审计以2013-2014年为重点,必要时可追溯到其他年度或延伸审计有关单位。

五、工作步骤

1、9月28日-11月6日,拟定审计方案,下达审计通知书,请相关部门、人员做好准备;

2、11月7日-11月15日,被审计对象述职,进行民主测评,与相关人员座谈;

3、11月16日-11月29日,查阅财务收支情况;

4、11月30日-12月13日,分析整理审计底稿,撰写审计报告,并征求意见;

5、11月14日-12月20日,向有关领导汇报,出具审计报告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

6、12月21日-12月30日,整理归档等其他后续工作。

六、工作要求

各级领导和各单位及相关人员要高度重视,积极配合;审计部门要注意审计纪律,认真履职,强化服务,客观公正地审查和评价审计对象履行经济责任的情况,积极帮助审计对象强化责任,健全制度,规范管理,提高效益。

湖北文理学院

二○一五年九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