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文理学院2015年处级领导干部离任审计工作方案
作者:审计处   发表日期:2015年03月16日 17:17   访问人数:  访问权限:0

根据学校领导的工作部署与要求,结合《湖北文理学院内部审计工作规定》和《湖北文理学院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规定》的要求,为提高领导干部责任意识和效益意识,促进领导干部转变观念、改进工作,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规范干部离任审计程序,确保审计工作质量,制订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离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组 长:宋双伟

副 组 长:曹 健

成 员:王悦洲 叶永涛 储 杰

审计组工作人员:储 杰 王宇弘 呙小娟 梅桂花 乔瑞豪

二、审计目标

通过干部离任审计,把握被审计单位的内部控制情况以及领导干部的履职情况、事业发展情况,内控情况,勤政廉政情况,经济责任情况、为学校正确评价、考核、任用处级领导干部提供依据。为加强干部管理和监督,促进领导干部依法履行经济责任、勤政廉政、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提高经济效益和工作效率,更好地为学校创建综合性大学服务提供重要保证。审计领导干部任职期间所在单位事业发展的质量、效益和可持续性,审核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客观反映并评价领导干部履行职责、建立和完善内控制度、执行财经法纪,廉洁自律等方面情况,增强被审计单位及有关人员效益管理意识,为学校干部监督、管理服务,推进各单位各部门科学发展。

三、审计对象及时间

(一)审计对象:原学校继续教育学院院长费伟同志、原学校经济与政法学院院长杜明才同志。

(二)审计时间:2015年3月16日-2015年6月30日。

四、审计重点内容和范围

(一)重点内容

被审计对象内部控制情况,任职期间的经济履职情况、经济责任情况。

(二)审计范围

内部控制情况、履职情况审计以干部任职为重点,经济责任审计以2013-2014年为重点,必要时可追溯到其他年度或延伸审计有关单位。

五、工作步骤

1、下达审计通知书,请相关部门、人员做好准备;

2、被审计对象述职,进行民主测评,与相关人员座谈;

3、查阅财务收支情况;

4、分析整理审计底稿,撰写审计报告,并征求意见;

5、向有关领导汇报,出具审计报告并在一定范围内公告;

6、其他后续工作。

六、工作要求

各级领导和各单位及相关人员要高度重视,积极配合;审计部门要注意审计纪律,认真履职,强化服务,客观公正地审查和评价审计对象履行经济责任的情况,积极帮助审计对象强化责任,健全制度,规范管理,提高效益。

湖北文理学院

二○一五年三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