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做好财务专项检查整改工作的通知 | ||
作者:审计处 发表日期:2016年07月05日 14:43 访问人数: 访问权限:0 | ||
校办发审〔2016〕2号 关于做好财务专项检查整改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 为进一步落实省教育厅、财政厅2016年财务专项检查报告及整改建议要求,做好财务专项检查整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整改内容及措施 1、关于事业费中报销的假账,必须清退。如:以交通费、办公费、实验材料费、实习实践费、会议费等名目报销的假账。 对使用假伪票据、不合规发票报销的,要分清情况,严格整改。属于真事假发票的,要求提供真实发票,提供不了的必须清退。 2、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有关制度的报销事项,必须清 — 1 — 退。如:违规发放的值班加班费、津补贴、过节费,违规报销的礼品费、景点门票、油票、违章罚款、充值卡、预存费用等。 3、关于报销手续不齐全的情况,必须补齐,不能补齐的,以交易事项的真实性为原则说明理由,否则必须清退。如:交通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办公用品、电脑耗材、材料印刷、资料费等报销手续不齐全的问题。 4、关于招待费报销的问题。一要把握时间节点,中央八项规定后,学校印发《公务接待管理规定》(校政发综〔2014〕3号)前发生的公务接待,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对于报销手续不齐全的,要补齐相关手续,超标准接待的部分,必须清退。确实无法补齐的,在确保真实性的基础上予以解释说明;既未补齐手续,也未解释说明的,必须清退。学校印发《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后,严格按照学校文件执行,认真整改。 二要把握报销标准。2015年9月前发生的公务接待,按早、中、晚每人不超过40元、80元、80元的标准按规定报销;2015年9月以后发生的公务接待,按早、中、晚每人不超过50元、90元、90元的标准按规定报销。 5、关于违规收取的学生公寓押金、桌椅押金,必须清退。 6、关于后勤、资产公司的体制机制,必须理顺,要区分经营性资产和非经营性资产,明确后勤集团、资产经营公司与学校的责、权、利。除经营性资产收支外,其他收支必须纳入学校预算管理。 7、关于对外出租出借国有资产、对外投资等取得的收益, — 2 — 必须按规定上缴,违规处置资产问题必须整改到位。 8、关于科研项目及科技经费问题的整改,要区分纵向和横向项目。纵向项目,按照项目主管单位的管理办法与经费管理办法执行,严格预算管理;横向项目,原则上按照合同执行,来源于财政经费支持的项目,按照纵向管理与甲方要求执行。 二、整改要求 1、时间要求。8月30日由督查组对各整改工作组的整改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2、工作要求。各单位部门、相关人员要根据《湖北文理学院关于做好财务专项检查问题整改的工作方案》(校办发审〔2016〕1号)的要求,抓紧整改落实到位。对整改不力的单位、个人,将按相关规定予以追究责任。 湖北文理学院办公室 2016年7月5日 — 3 — ───────────────────────────── 湖北文理学院办公室 2016年7月5日印发 ───────────────────────────── 共印5份 — 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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