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天武同志、肖家燕同志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方案
作者:审计处   发表日期:2017年09月06日 15:19   访问人数:  访问权限:0

赵天武同志、肖家燕同志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方案

根据湖北文理学院2017年第16次、17次党委常委会会议纪要精神,受学校党委组织部的委托,审计处于2017年7月20日起,对校长办公室原主任赵天武同志、外国语学院原院长肖家燕同志开展离任经济责任审计,为保证审计质量,根据《湖北文理学院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制定本方案。

一、审计目标

通过审计,查清被审计对象任职期间对所在单位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以及有关经济活动应当承担的经济责任,重点关注资金流向、政策落实及权利运行三方面。切实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增强责任意识,促进廉洁从政,促进党风廉政建设,为学校评价、考核、任用处级领导干部提供依据,为创建综合性大学提供重要保证。

二、审计对象和时间范围

(一)审计对象:校长办公室原主任赵天武同志、外国语学院原院长肖家燕同志。

(二)时间范围:审计的时间范围为整个任职期间,财务收支情况重点审计2015、2016年度,必要时延伸相关年度。

三、审计主要内容

(一)履职情况审计。被审计对象履行经济管理职责,所在单位事业发展的可持续性、效益性。

(二)内部控制审计。重点检查是否制定和完善了内部重要经济管理制度,是否建立党政联席会议议事机制,重大经济决策事项是否纳入会议集体研究,决策是否科学、民主,是否存在因决策失误造成国有资产损失浪费等问题。

(三)财务收支审计。单位预算执行情况,财务支出真实、合法及效益性,有无私设“小金库”问题。

(四)项目经费使用情况。项目经费是否经过科学论证,资金来源是否正当,是否按规定管理和使用资金。

(五)遵守廉政规定情况。领导干部任期内对单位廉政制度建设、廉政教育与监督的情况,本人及单位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六项意见”以及学校党风廉政相关规定等方面的情况。

四、时间节点

1、2017年7月20日起,拟定审计工作方案、下达审计通知、查阅会计凭证;

2、2017年9月15日前,开展审计进点、审核会议纪要、内部控制情况。

3、2017年9月16日—9月20日,编制审计底稿,出具审计报告并征求被审计对象意见。

4、2017年9月21日—9月30日,向学校相关领导汇报审计情况,出具正式审计报告。

五、工作要求

(一)被审计领导干部及其所在单位、部门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以严肃认真、实事求是的态度配合审计工作。

(二)审计处要明确审计重点,规避审计风险。

(三)审计人员要规范程序,认真编制工作底稿,保证审计质量。

审 计 处

2017年7月20日